1月3日,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关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行政许可,同意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自保公司”)开业,并核准其公司章程。
官方信息显示中石油自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于毅波。据媒体报道,2013年3月,中石油董事会任命时任资产运营部总经理的于毅波,为公司财务总监。
中石油自保公司业务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二)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四)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下为保监会公告全文:
保监许可〔2013〕583号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中油资〔2013〕35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毅波。
六、公司业务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二)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四)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