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危化证的时候,熟悉每一个步骤都是至关重要的,这能够节省不少的时间。那么,在办理危化证的时候,具体的执行步骤是哪些呢?与小编来看看相关的介绍吧!
一、办理危化证的执行步骤如下:
1、受理
企业需要填写危化证申请表,将准备好的所有资料提交到安监局。接着就是等待通知了。
安监局对提交的材料会进行处理:
(1)对于不属于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在当场的时候有错误,是允许申请人在当场更正的;
(3)对于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是并不符合要求的,在当场或者是5天以内出具材料补交的申请书,安监局需要告知企业需要补交的材料,并且是一次性的全部提交;
(4)对于材料齐全,并且符合要求的,以及全部都补全的情况,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的日期是受到全部材料的日期;
(5)对于已经审批的材料,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安监局形成审核组,然后办结移交手续。
2、技术审查
(1)在交接完成后,会在申请材料的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针对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部门进行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
(3)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要按照计划进行现场的审核,并且出具审查的意见;
(4)汇总审核的情况,并将审查资料移交到业务处。
3、进行承办
业务处在收到审批资料的7个工作日以内,会对审核材料进行再一次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
4、批准
分部领导收到审批材料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证或不颁证的决定。
5、办结
对于颁发证书的与不颁发的,都会进行通知,并且说明理由。
以上的相关介绍,就是办理危化证的执行步骤,这每一个步骤都是环环相扣的,其中一个环节没有通过,都不能获得证书。因此,企业要在准备材料的时候,全部齐全。当然,现场的审核也是一样的重要,不可掉以轻心。